结婚三个月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平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具体处理也可以有所不同。属于个人特殊物品,一般属于个人。
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损坏、消耗、损失的,离婚时一方要求赔偿夫妻共同财产的,不予支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