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时间短离婚后彩礼返还吗?可以不返还吗?
根据婚姻法关于彩礼是否返还的问题,有具体规定,以下三种情况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
第一,未登记结婚的;
第二,虽然登记结婚,但没有共同生活;
第三,婚后,由于彩礼的支付,给一方生活困难。
这里的情况是很短的时间离婚,虽然不清楚有多短,几天或几个月,但实际上,结婚两三个月提出离婚,可以理解很短,可以想象,双方在离婚前已经发生了非常严重的矛盾,共同生活的可能性不大,因此,这基本上有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立法意图,可以要求退还彩礼。
当然,如果女方将部分彩礼用于婚礼或生活费用,如一起旅游消费,这部分共同费用不能要求退还。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