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责任原则是什么意思,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
1、非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导致他人受害,此时监护人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2、单位工作人员在执行任务过程中导致他人损害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3、给个人提供劳务的一方,因为劳务行为导致他人受到损害的,接受劳务的一方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4、因为环境污染造成他人损害,污染的行为人需要承担无过错责任。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无过错责任原则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88条)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1条)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192条)
4、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和销售者承担的不真正连带责任,为无过错责任销售者具有过错的,承担最终责任;销售者无过错的,生产者承担最终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02-1204条)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08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29-1231条)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36-1244条)
8、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但动物园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第1245-1246条;第1249-1251条)。
法律规定多少分贝为噪音扰民?">法律规定多少分贝为噪音扰民?
正常居民楼超出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算扰民。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标准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昼间55分贝, 夜间45分贝。
2_、在居民居住房屋处用仪器测得:
昼间超过55分贝, 夜间超过45分贝就是扰民了。
3、测量噪音污染的主管单位是当地环保局。
有噪音污染,请去当地环保局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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