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关于抵押物与担保人的关系,民法典抵押人的债务规定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中可以向抵押担保人催收债务吗,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有哪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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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可以向抵押担保人催收债务吗
民法典规定,债务履行期满后,债务人不偿还债务的,债权人可以向债务人催收债务。而抵押人以抵押的财产为限承担债务,所以向抵押人催收债务无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的实现】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民法典的留置财产与债权的关系有哪些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四十八条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但是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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