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调解是什么意思
人民调解是指当事人自愿协商,通过调解员的协调和帮助,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它是一种非诉讼的解决纠纷方式,具有快速、灵活、经济、和谐等特点,已经成为了我国民事诉讼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在实际操作中,人民调解可以适用于各种民事纠纷,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房屋买卖纠纷、邻里纠纷等。调解员在调解过程中,不仅要了解当事人的诉求和意见,还要注重沟通和协调,引导当事人理性思考,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调解协议。
人民调解的实施依据主要包括以下法律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选择调解。调解协议经当事人签字或盖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2.《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第二条规定:“人民调解是指当事人自愿协商,通过调解员的协调和帮助,解决民事纠纷的一种方式。”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规定:“为了发挥人民调解在解决民事纠纷中的作用,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制定本规定。”
总之,人民调解是一种重要的纠纷解决方式,它可以让当事人在不走法律程序的情况下,通过和解达成协议,实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我们应该积极推广和应用人民调解,让更多的纠纷得到和谐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