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
拘留所和看守所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很多人容易混淆。那么,拘留所和看守所有什么区别呢?

拘留所是指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时,对其进行羁押的场所。拘留所的主要职责是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进行羁押和管理,同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和医疗救治。拘留所的管理机关是公安机关,其管理范围为本辖区内的所有拘留所。
看守所是指人民法院对被判处刑罚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实行看管和管理的场所。看守所的主要职责是对被判处刑罚的罪犯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进行看管和管理,同时进行必要的身体检查和医疗救治。看守所的管理机关是人民法院,其管理范围为本辖区内的所有看守所。
可以看出,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在于其管理机关和管理对象不同。拘留所是由公安机关管理,管理的对象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看守所是由人民法院管理,管理的对象是被判处刑罚的罪犯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的,应当由公安机关执行;对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逮捕措施的,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因此,拘留所和看守所的区别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