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和拘留所的区别
看守所和拘留所都是我国公安机关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收押的场所,但两者在性质、管理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区别。

首先,看守所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执行逮捕的被告人以及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等进行收押的场所。而拘留所则是指公安机关对于被行政拘留的人员进行收押的场所。
其次,两者的管理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看守所的管理属于刑事拘留管理,需要进行严格的监管,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判。而拘留所的管理则属于行政拘留管理,相对来说比较灵活,但同样也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最后,两者的收押期限也有所不同。看守所的收押期限一般不超过6个月,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年;而拘留所的收押期限一般不超过15天,但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30天。
综上所述,看守所和拘留所在性质、管理和收押期限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公安机关必须依法进行管理,确保被收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