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买卖不过户行吗
农村房屋买卖不过户指的是在房屋买卖过程中,未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现象。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是不被允许的,因为它涉及到房屋所有权的变更,必须通过法定的程序进行登记。如果不进行登记,将会带来一系列的法律问题和风险。

首先,未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卖行为,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因为在房屋所有权未经过登记的情况下,无法确定房屋的真实所有人。如果房屋的原所有人在买卖后出现异议,那么买方将面临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的风险。
其次,未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卖行为,也会影响到房屋的权属保护。在房屋所有权未经过登记的情况下,房屋的权属保护将无法得到法律保障。如果出现房屋被侵占、拆除等情况,买方将无法得到法律支持和保护。
最后,未进行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买卖行为,也会影响到房屋的交易流通。在房屋所有权未经过登记的情况下,房屋的交易将无法进行。如果买方希望将房屋再次卖出,那么将面临无法证明房屋所有权的风险,导致房屋无法进行正常的交易流通。
根据《物权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利的取得和转让,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登记。”因此,房屋所有权的转移必须通过法定的登记程序进行。同时,《物权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没有依法登记,不动产权利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这就意味着,如果房屋所有权未经过登记,将无法对抗善意第三人的主张。因此,对于农村房屋买卖不过户的行为,我们必须坚决予以打击和取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