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法人包括哪些
非营利法人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自愿组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社会组织。那么,非营利法人包括哪些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非营利法人包括社会团体、基金会和宗教团体。其中,社会团体是指由自愿组织的成员共同筹资、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非营利法人组织;基金会是指以一定的财产为基础,按照法律规定设立,以公益为宗旨,开展慈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保等活动,实现社会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法人组织;宗教团体是指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以特定宗教信仰为核心,开展宗教活动,实现社会公益事业的非营利法人组织。
非营利法人在发挥社会作用的同时,也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非营利法人应当依法设立、登记,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循自愿、民主、平等、协同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公开透明,合理运用和管理财产,不得违反宪法和法律规定开展活动,不得以牟利为目的,不得从事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公共利益的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营利组织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