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和人身损害鉴定有区别吗,法律承认的工伤鉴定流程
给劳动者进行工伤鉴定和人身损害鉴定是不一样的,这两种鉴定的标准不同,适用的法律规定不同,鉴定的流程不同,鉴定的机构不同,对伤残等级的鉴定方式不相同,所获得的赔偿金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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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工伤鉴定与人身伤害鉴定一样吗?
并不一样,工伤和人身伤害伤残在实质上都一样是人的身体健康权收到了侵害,但是两者的鉴定和认定程序大不相同,且赔偿的内容的规定也是不同的。
1、适用标准不同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工伤鉴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2、适用法律不同
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规;工伤赔偿适用《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
3、鉴定机构不同
人身损害伤残鉴定有司法鉴定机构进行;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
4、对伤残等级的定义不同
人身损害对伤残等级的定义是:精神的、生理功能的和解剖结构的异常及其导致的生活、工作和社会活动能力不同程度丧失
做伤残鉴定之前用不用工伤鉴定?
做伤残鉴定之前用工伤鉴定。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
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应当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必须存在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或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认定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可参照下列凭证: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第1、3、4、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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