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撤诉的刑事案子能重新起诉吗
检察院撤诉的刑事案子能重新起诉吗?
答案是可以的。虽然检察院撤销了对某个刑事案件的起诉,但是如果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察院可以重新向法院提起起诉,让法院再次审理此案。
在我国刑事诉讼法中,规定了检察院撤销起诉的条件,其中包括:
二、犯罪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被告人的罪行;
三、被告人有新的证据能够证明其无罪。
如果检察院撤销了起诉,但是后来发现证据确凿,或者被告人提供的新证据不足以证明其无罪,那么检察院可以重新起诉此案。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检察院重新起诉案件的时效性问题。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撤销起诉后,重新起诉的时限为六个月。如果六个月内检察院没有重新起诉,那么此案就告终了。
检察院撤销起诉并不意味着此案就此终结。如果案件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检察院可以重新起诉此案。但是重新起诉的时限为六个月,超过时限则不能再次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