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能离婚吗
在婚姻法律领域,可撤销婚姻是一个特殊的概念,很多人会疑惑可撤销婚姻是否能像普通婚姻一样办理离婚。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这个问题以及与之相关的一些知识。
一、可撤销婚姻能离婚吗
可撤销婚姻与普通婚姻在解除方式上有所不同。可撤销婚姻本身并不等同于普通意义上的离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是指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的撤销婚姻是一种特殊的法律程序,其目的是使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就好像这段婚姻从未存在过一样。
而离婚是指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因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等原因,通过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的方式解除。对于可撤销婚姻,受胁迫方或不知情的一方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一旦婚姻被撤销,它产生的法律后果和离婚是不同的。离婚后,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按照离婚的相关法律规定处理;而可撤销婚姻被撤销后,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所以,严格来说,可撤销婚姻不是通过离婚程序来解除,而是通过向法院申请撤销来使婚姻关系归于无效。
二、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流程是怎样的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
要确定撤销的主体。受胁迫的一方或因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而不知情的一方是有权请求撤销婚姻的主体。
要注意时间限制。受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请求;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另一方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接下来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人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比如因胁迫结婚的,要提供证明胁迫行为存在的证据,如威胁的短信、证人证言等;因隐瞒重大疾病的,要提供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且未如实告知的证据,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
人民法院在受理申请后,会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判断是否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如果符合条件,法院会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婚姻关系自始无效。
三、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虽然都涉及婚姻关系的效力问题,但它们存在明显的区别。
在婚姻无效的情形方面,根据法律规定,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是无效的。而可撤销婚姻主要是因胁迫结婚和隐瞒重大疾病这两种情形。
在请求权主体上,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主体可以是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体只能是受胁迫方或因对方隐瞒重大疾病而不知情的一方。
从法律后果来看,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婚姻关系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才自始无效。
在程序上,无效婚姻的宣告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审查,也可以由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申请;而可撤销婚姻必须由受胁迫方或不知情的一方主动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
综上所述,可撤销婚姻不能通过普通的离婚程序解除,而是通过撤销程序使婚姻自始无效。同时,可撤销婚姻的撤销有其特定的流程,并且与无效婚姻存在诸多区别。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