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哪些属无效婚姻
婚姻是人生中的重要大事,它不仅关乎两个人的情感与生活,还涉及诸多法律层面的规定。《民法典》对婚姻相关事宜进行了详细规范,其中无效婚姻的规定更是保障了婚姻的合法性与严肃性。了解《民法典》中哪些属于无效婚姻,对于每个人来说都至关重要,它能帮助我们避免陷入不合法的婚姻关系,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民法典哪些属无效婚姻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1. 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例如,甲在已经和乙结婚的情况下,又与丙登记结婚,那么甲与丙的婚姻就是无效婚姻。重婚不仅破坏了合法婚姻关系中另一方的权益,也违背了社会公序良俗。在法律后果上,重婚者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同时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2.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具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祖父母、子女、孙子女等。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是指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于三代以内的亲属,包括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这一规定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道德的考虑,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对后代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例如,表兄妹之间结婚,这种婚姻就是无效的。因为近亲结婚可能导致基因缺陷在后代中累积,增加患先天性疾病的风险。
3. 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民法典》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法定婚龄而登记结婚,该婚姻无效。比如,男方二十周岁,女方十九周岁就登记结婚,那么他们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这一规定是为了确保结婚双方在生理和心理上都具备足够的成熟度,能够承担起婚姻的责任和义务。
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1. 财产处理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因为无效婚姻并非合法的夫妻关系,所以在财产分割上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进行。例如,在同居期间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如果双方无法达成协议,法院会考虑双方的出资情况、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照顾无过错方进行判决。如果一方是因为另一方隐瞒重婚事实而与之结婚,那么在财产分割时,隐瞒方可能会少分财产。
2. 子女抚养方面。无效婚姻期间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这意味着,虽然父母的婚姻无效,但子女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不受影响。父母对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例如,在无效婚姻中所生的子女,父母双方都需要承担抚养费用,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如果双方就子女抚养权发生争议,法院会根据子女的利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3. 损害赔偿方面。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在导致婚姻无效的过程中有过错,如隐瞒重婚事实、隐瞒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等,给无过错方造成精神上或物质上的损害,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比如,无过错方因为这段无效婚姻遭受了巨大的精神痛苦,或者在经济上有损失,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要求赔偿。
三、如何申请婚姻无效
申请婚姻无效需要按照一定的程序进行。
1. 申请主体。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包括: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例如,甲与乙的婚姻存在重婚情形,甲的近亲属或者基层组织都有权向法院申请确认该婚姻无效。
2. 申请方式。当事人或利害关系人应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证据材料,证明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如申请因重婚而确认婚姻无效,需要提供重婚者与他人结婚的证据;申请因未到法定婚龄而确认婚姻无效,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以证明当事人的年龄。
3. 法院审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会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如果查明确实存在婚姻无效的情形,会及时作出判决。对于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且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综上所述,《民法典》明确规定了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这三种情形属于无效婚姻。同时,无效婚姻会带来一系列法律后果,并且申请婚姻无效也有相应的程序。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