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可撤销的婚姻
婚姻在法律上有着不同的类型和规定,可撤销的婚姻就是其中一种特殊情况。了解可撤销的婚姻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相关内容。
一、什么是可撤销的婚姻
可撤销的婚姻是指当事人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成立的婚姻,或者当事人成立的婚姻在结婚的要件上有欠缺,法律赋予一定的当事人以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该当事人可以通过行使撤销婚姻的请求权,而使该婚姻无效的婚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二条、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可撤销的婚姻一旦被撤销,婚姻自始无效,双方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的区别
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虽然都属于婚姻效力存在问题的情况,但二者存在明显区别。
形成的原因不同。无效婚姻是因为不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违反结婚的禁止性条件而形成的婚姻,比如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未到法定婚龄等。而可撤销婚姻主要是因为当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实,存在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情况。
请求权人不同。对于无效婚姻,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都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该婚姻无效。而可撤销婚姻,只能由受胁迫的一方或者被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当事人本人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申请时效不同。无效婚姻只要无效的原因存在,无论经过多长时间,婚姻都自始无效,利害关系人可以随时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而可撤销婚姻有时间限制,受胁迫方应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在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申请。
法律后果不同。无效婚姻自始无效,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而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一旦被撤销才自始无效。
三、可撤销婚姻的撤销程序
可撤销婚姻的撤销必须通过法定程序进行。
第一步是提出申请。受胁迫方或者被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以证明存在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比如因胁迫结婚的,需要提供能够证明胁迫行为存在的证据,如证人证言、报警记录、短信微信记录等;因隐瞒重大疾病的,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材料。
第二步是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进行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会予以立案受理。受理后,法院会安排开庭审理。在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需要到庭参加诉讼,陈述事实和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据。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陈述,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
第三步是作出判决。经过审理,如果法院认定存在可撤销婚姻的情形,会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婚姻被撤销后,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如果法院认为不存在可撤销的情形,会驳回当事人的申请。整个撤销程序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和期限,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综上所述,可撤销婚姻是一种特殊的婚姻状态,与无效婚姻有明显区别,且撤销需要遵循法定程序。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涉及可撤销婚姻的问题,如不清楚如何判断是否属于可撤销婚姻、如何收集撤销婚姻的证据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