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有
婚姻在法律上并非都是不可动摇的,存在一些可撤销的情形。了解这些情形对于维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就详细探讨一下婚姻可撤销的相关情况。
一、婚姻可撤销的情形有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婚姻可撤销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第一种是因胁迫结婚的。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比如,一方以伤害对方父母的生命安全相威胁,要求对方与其结婚,这种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受胁迫的一方撤销婚姻的请求,应当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二种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里的重大疾病通常包括严重的遗传性疾病、指定传染病、有关精神病等。例如,一方在婚前隐瞒了自己患有严重的遗传性心脏病这一事实,婚后另一方发现后,就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婚姻被撤销后,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二、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婚姻的程序
当因胁迫结婚而想要请求撤销婚姻时,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受胁迫方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据。这些证据可以包括能够证明胁迫行为存在的证人证言、相关的视听资料、医院的诊断证明等。比如,如果是被他人以暴力胁迫结婚的,医院对受伤情况的诊断证明就可以作为有力证据。受胁迫方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是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诉讼过程中,受胁迫方需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请求。即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如果是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则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会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判断是否存在胁迫结婚的事实。如果法院认定确实存在胁迫结婚的情况,会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一旦婚姻被撤销,双方的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无需再办理离婚手续。整个程序的设置是为了保障受胁迫方的合法权益,使其能够摆脱违背自己意愿的婚姻关系。
三、隐瞒重大疾病撤销婚姻的举证要点
在一方隐瞒重大疾病,另一方请求撤销婚姻的案件中,举证是非常关键的环节。请求撤销婚姻的一方需要证明对方患有重大疾病。这可能需要提供医院的诊断证明、病历等相关医疗文件。例如,如果对方隐瞒的是精神病,那么相关的精神病医院的诊断报告就是重要的证据。这些医疗文件要能够清晰地显示疾病的种类、严重程度等信息。
要证明对方在结婚登记前没有如实告知该重大疾病。可以通过双方婚前的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方式来证明。比如,如果双方在婚前有过关于身体健康状况的交流,而对方刻意隐瞒了自己的病情,聊天记录就可以作为证据。还需要证明自己是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这可能需要提供一些能够证明自己知道对方患有重大疾病时间的证据,如发现对方病历的时间记录等。只有在举证充分的情况下,法院才会支持撤销婚姻的请求,从而保障无过错方的合法权益。
综上所述,婚姻可撤销主要有因胁迫结婚和一方隐瞒重大疾病这两种情形,并且每种情形都有相应的处理程序和举证要点。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婚姻可撤销的情况,当事人要及时了解相关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关问题还包括婚姻被撤销后财产分割的具体比例如何确定、撤销婚姻后对子女抚养权的归属如何处理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