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间赠与房产还是共同财产吗
在婚姻关系中,房产的归属问题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夫妻间赠与房产的情况,很多人会疑惑赠与后的房产是否仍属于共同财产。下面将为大家详细解答这个问题以及相关的延伸问题。
一、夫妻间赠与房产还是共同财产吗
夫妻间赠与房产后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如果赠与房产时明确约定该房产只归受赠方一方所有,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这种情况下,该房产属于受赠方的个人财产,而非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丈夫明确表示将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赠与妻子,并签订了赠与协议,协议中写明该房产仅归妻子一人所有,那么这套房产就不再是夫妻共同财产。
但如果赠与房产时没有明确约定只归一方所有,那么该房产可能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比如,夫妻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签订书面的赠与协议或者协议中没有明确房产归属,在司法实践中,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赠与的房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是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即使进行了赠与行为,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房产赠与需要办理相关的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只是签订了赠与协议,但没有办理过户手续,赠与行为可能不具有完全的法律效力。在这种情况下,赠与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撤销赠与。所以,夫妻间赠与房产要想明确其归属,不仅要有明确的约定,还需要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二、夫妻间赠与房产需要什么手续
夫妻间赠与房产首先需要签订赠与合同。赠与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文件,合同中应写明赠与房产的具体信息,如地址、面积等,以及双方的身份信息、赠与的意愿等内容。赠与合同可以由双方自行起草,也可以委托律师起草,以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签订赠与合同后,需要办理公证手续。虽然公证不是赠与行为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更强的法律效力。公证机构会对赠与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确保双方的意思表示真实。办理公证时,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相关材料到当地的公证机构办理。
要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这是赠与房产的关键步骤。双方需要携带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公证书等材料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过户手续。不动产登记中心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会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将房产的所有权人变更为受赠方。只有完成了产权变更登记,赠与行为才真正完成,受赠方才能取得房产的完整所有权。
三、夫妻间赠与房产可以撤销吗
夫妻间赠与房产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撤销的。根据法律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也就是说,如果夫妻间赠与房产还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例如,丈夫与妻子签订了房产赠与协议,但还未办理过户手续,此时丈夫反悔,是可以撤销赠与的。
但是,如果赠与合同经过了公证,赠与人一般不能随意撤销赠与。因为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体现了双方的真实意愿和对赠与行为的慎重考虑。除非存在法定的可撤销情形,如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等。
如果赠与的房产已经办理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一般情况下赠与人不能撤销赠与。但如果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赠与人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不过,要证明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在司法实践中证明起来可能有一定难度。
综上所述,夫妻间赠与房产的归属、手续以及是否可以撤销等问题都有其相应的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在处理夫妻间房产赠与问题时,双方应当谨慎对待,明确相关的权利义务。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