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撤销婚姻能拿到财产吗
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配问题向来是备受关注的焦点,尤其是在可撤销婚姻这种特殊情形下,当事人能否拿到财产更是大家关心的话题。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一、可撤销婚姻能拿到财产吗
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婚姻关系是有效的。在这种情况下,当事人是有可能拿到财产的。我国法律规定,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
例如,在因胁迫而成立的可撤销婚姻中,如果受胁迫方在同居期间有自己的收入,或者双方共同购置了财产,那么在婚姻被撤销后,受胁迫方可以通过与对方协商来确定财产的分配。如果协商不成,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充分考虑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假设一方是受胁迫而结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共同购买了一套房产,那么在撤销婚姻时,法院可能会倾向于多分给受胁迫方一些房产份额,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如果一方在同居期间存在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另一方在分割财产时也可以请求法院对其少分或者不分。所以,可撤销婚姻中的当事人是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来争取拿到相应财产的。
二、可撤销婚姻财产分配的原则有哪些
可撤销婚姻财产分配有几个重要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在可撤销婚姻中,往往存在一方有过错的情况,比如胁迫、隐瞒重大疾病等。法院在分配财产时,会倾向于保护无过错方的利益。例如,一方隐瞒自己患有严重遗传性疾病而与另一方结婚,另一方在知晓后撤销婚姻,那么在财产分配上,隐瞒疾病的一方就可能会少分财产,以此来体现对无过错方的照顾。
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如果当事人能够就财产分配达成一致协议,只要该协议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法院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愿。比如双方在婚姻被撤销后,自行协商决定某一项财产归一方所有,这种协商结果是可以得到法律认可的。
还有公平原则。法院在分配财产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对财产的贡献等因素,确保分配结果公平合理。例如,在同居期间,一方主要负责家务劳动,另一方主要负责外出工作赚钱,那么在分配财产时,不能仅仅因为一方没有直接的经济收入就少分财产,而是要考虑到家务劳动的价值,给予公平的分配。
三、如何证明可撤销婚姻中的财产归属
要证明可撤销婚姻中的财产归属,首先要收集相关的证据。对于婚前财产,要保留好购买凭证、产权证书等。比如婚前购买的房产,房产证上的登记时间和购买合同等都可以证明该房产是婚前个人财产。如果是婚后购买的财产,要明确出资情况。例如,婚后购买的车辆,如果是一方用自己的婚前积蓄购买的,那么要提供银行转账记录等证据来证明资金来源。
双方之间的书面约定也是证明财产归属的重要依据。如果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签订了财产协议,明确约定了某些财产的归属,那么该协议可以作为有力的证据。比如夫妻双方签订协议,约定婚后购买的一套房产归一方所有,那么在婚姻被撤销时,该协议就可以确定房产的归属。
证人证言也可以起到一定的证明作用。如果有亲戚、朋友等证人能够证明财产的购买情况和使用情况,也可以作为证据提交给法院。例如,在购买某件贵重物品时,有证人在场见证是一方用自己的钱购买的,那么该证人的证言可以辅助证明财产的归属。同时,在收集和提供证据时,要注意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以确保其能够被法院采信。
综上所述,可撤销婚姻中的当事人是有机会拿到财产的,财产分配遵循一定原则,并且需要通过合理的方式证明财产归属。但在实际操作中,可能会遇到各种复杂的情况。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