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会判什么罪过
在法律领域,故意杀人是一种极其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后果和判定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了解故意杀人会被判何种罪过,不仅能让我们知晓法律的威严,更能明白生命的珍贵以及违法犯罪的沉重代价。接下来,我们就深入探讨这个问题。
一、故意杀人会判什么罪过
故意杀人在我国《刑法》中是明确的严重犯罪行为,触犯的是故意杀人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于情节严重的故意杀人,通常会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比如出于图财、奸淫、对正义行为进行报复、毁灭罪证、嫁祸他人、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等卑劣动机而杀人;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杀害特定对象如与之朝夕相处的亲人,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知名人士等,造成社会强烈震动、影响恶劣的杀人;产生诸如多人死亡,导致被害人亲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的杀人;民愤极大如犯罪人恶贯满盈,群众强烈要求处死的故意杀人等情况。
而情节较轻的故意杀人,一般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例如义愤杀人,即被害人恶贯满盈,其行为已达到让人难以忍受的程度而被他人私自处死;激情杀人,即本无任何杀人故意,但在被害人的刺激、挑逗下而失去理智,失控而将他人杀死;受嘱托杀人,即基于被害人的请求、自愿而帮助其自杀;帮助他人自杀的杀人;生母溺婴,即出于无力抚养、顾及脸面等不太恶劣的主观动机而将亲生婴儿杀死等情况。
二、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四个方面。主体要件,故意杀人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主观要件,故意杀人罪在主观上须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间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后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例如,甲为了杀乙,用枪瞄准乙射击,这就是直接故意;而甲为了杀乙,在人员密集的商场向乙开枪,明知可能会导致无辜群众死亡,但仍然开枪,这就包含了间接故意。
客体要件,故意杀人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这是该罪区别于其他犯罪的本质特征,人的生命始于出生、终于死亡,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侵犯了这一最基本的权利。
客观要件,表现为实施了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作为,如枪击、刀砍、下毒等;也可以是不作为,如负有特定义务的人,能够履行义务而不履行义务,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例如医生对危重伤者拒绝救治,造成患者死亡。
三、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如何区分
故意杀人罪与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在司法实践中有时容易混淆,但它们有着本质的区别。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内容不同。
故意杀人罪的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即希望或者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无论是否造成被害人死亡的结果,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相应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例如,甲与乙发生争执,甲掏出匕首直接刺向乙的心脏部位,甲明知该行为会导致乙死亡,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即使乙被及时抢救未死亡,甲也构成故意杀人罪(未遂)。
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行为人主观上只有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故意,而没有剥夺他人生命的故意。只是由于伤害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的结果。比如,甲与乙打架,甲用棍棒打乙的腿部等部位,本意是想教训乙,让其受伤,但由于用力过猛或者乙本身有特殊体质等原因,导致乙死亡,此时甲构成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
在具体判断时,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各种因素,包括案发的原因、行为人与被害人的关系、作案的手段、打击的部位和强度、作案的时间、地点和环境、行为人作案前后的表现等。例如,如果行为人选择的打击部位是人体要害部位,如头部、心脏等,且使用的工具威力较大,一般更倾向于认定为故意杀人罪;如果打击部位是四肢等非要害部位,且打击强度相对较小,更有可能认定为故意伤害罪。
综上所述,故意杀人是严重的犯罪行为,会被判故意杀人罪,根据情节轻重不同量刑有很大差异。同时,我们也了解了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以及与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的区分。在生活中,我们应当尊重他人生命,遵守法律法规。如果遇到关于故意杀人罪相关的法律疑惑,比如不同情节下具体量刑的考量标准是什么、如何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等问题,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