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故意杀人叫什么
在法律领域,涉及杀人行为的判定十分复杂,不同的主观意图会导致罪名和量刑的巨大差异。“非故意杀人”这一表述看似简单,实则背后蕴含着丰富的法律知识。下面将详细为大家解答非故意杀人在法律上的定义及相关内容。
一、非故意杀人叫什么
非故意杀人在法律上主要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疏忽大意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例如,在建筑工地工作的工人,没有仔细检查建筑材料的固定情况,导致一块木板掉落砸死路过的行人。该工人应当预见到不检查材料固定情况可能会有物品掉落伤人的后果,但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这就属于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
过于自信的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但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比如,司机在饮酒后,自认为自己驾驶技术高超,能够安全驾车,结果在行驶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撞死了行人。司机已经预见到饮酒驾车可能会发生危险,但轻信自己的技术能够避免事故,最终导致他人死亡,这就构成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
与故意杀人罪相比,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观恶性相对较小。故意杀人是行为人主观上积极追求或者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并不希望他人死亡结果的出现,只是由于自己的过失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包括客体要件、客观要件、主体要件和主观要件。从客体要件来看,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生命权。生命权是公民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任何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在客观要件方面,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人死亡的行为。首先要有致人死亡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是作为,也可以是不作为。作为是指行为人积极实施某种行为导致他人死亡,如医生在手术过程中因疏忽用错药物导致患者死亡;不作为则是指行为人有义务实施某种行为以防止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但却没有履行该义务,如保姆负有照顾婴儿的义务,却因玩手机而没有及时发现婴儿窒息,最终导致婴儿死亡。这种行为与死亡结果之间必须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死亡结果是由行为人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的,如果死亡结果是由其他原因引起的,那么行为人就不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主体要件上,过失致人死亡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只要符合这个年龄和能力条件的人实施了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都可能构成该罪。主观要件是行为人必须出于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没有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他人死亡的,不构成犯罪。
三、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如何区分
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在某些情况下容易混淆,但两者有着本质的区别。意外事件是指行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不是出于行为人的故意或者过失,而是由于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例如,甲在正常驾驶汽车时,突然有一个小孩从路边冲出来,甲来不及刹车将小孩撞死。在这种情况下,甲对小孩突然冲出来的情况是无法预见的,其行为就属于意外事件。
区分两者的关键在于行为人是否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在过失致人死亡罪中,行为人有预见的义务和能力,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者过于自信而没有预见或者没有避免结果的发生。而在意外事件中,行为人对损害结果的发生是不能预见的,不具有预见的可能性。判断行为人是否应当预见,需要根据行为人的年龄、职业、知识水平、当时的环境等因素综合判断。
从法律后果来看,过失致人死亡罪是犯罪行为,行为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而意外事件不属于犯罪行为,行为人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正确区分过失致人死亡罪与意外事件,对于准确认定行为人的行为性质,保障行为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非故意杀人主要涉及过失致人死亡罪,同时我们也了解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以及与意外事件的区分。在实际生活中,如果遇到涉及人身伤亡的法律问题,可能会存在很多复杂的情况。比如如何准确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如何确定行为与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