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重伤能撤案吗
故意伤害重伤是较为严重的犯罪情形,其处理结果备受关注,很多人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案件是否能撤案。接下来将围绕此问题展开详细讨论,同时还会涉及相关的延伸问题。
一、故意伤害重伤能撤案吗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一般情况下是不能撤案的。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已经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属于公诉案件。在我国的司法体系中,公诉案件是由检察机关代表国家对犯罪嫌疑人提起诉讼,目的是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并非由被害人决定是否追究刑事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表明故意伤害重伤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国家必须依法进行追诉。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可能导致撤案。比如,经过侦查发现犯罪事实并非犯罪嫌疑人所为,或者存在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时,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可以决定撤案。此外,如果在侦查过程中,证据不足,无法证明犯罪嫌疑人的犯罪行为,也可能会撤案。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因为故意伤害重伤往往有较为明显的伤害后果和相关证据。
即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达成和解协议,被害人表示谅解犯罪嫌疑人,也只能在量刑时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考虑,而不能直接导致案件撤销。例如,在一些故意伤害重伤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积极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适当从轻处罚,但依然会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不会撤案。
二、故意伤害重伤达成谅解后量刑会减轻多少
当故意伤害重伤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谅解后,量刑确实会受到一定影响。谅解书在司法实践中被视为一种酌定从轻处罚的情节。
根据相关的量刑指导意见,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例如,在一个故意伤害重伤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基准刑可能是五年有期徒刑,如果其积极赔偿被害人的全部损失,并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法院可能会在基准刑的基础上适当减轻刑罚。假设按照减少20%的比例计算,那么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四年有期徒刑。
但具体减轻的幅度并不是固定的,需要法官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如果犯罪嫌疑人的犯罪手段特别残忍、社会影响恶劣,即使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减轻的幅度也可能相对较小。相反,如果犯罪嫌疑人平时表现良好,此次犯罪是因一时冲动,且积极赔偿、真诚悔罪,取得了被害人的充分谅解,减轻的幅度可能会相对较大。
此外,谅解书只是量刑时考虑的一个因素,法院还会结合其他情节,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等情节来确定最终的量刑。例如,犯罪嫌疑人在伤害他人后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同时又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那么在量刑时会综合考虑这些情节,给予更为从轻的处罚。
三、故意伤害重伤的民事赔偿包括哪些
故意伤害重伤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犯罪嫌疑人还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民事赔偿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是医疗费,这是最基本的赔偿项目。包括被害人因受伤到医院进行治疗所花费的挂号费、检查费、治疗费、药费、住院费等费用。例如,被害人被打成重伤后,需要进行手术治疗,手术费、术后的康复治疗费用等都属于医疗费的范畴。这些费用需要有相应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等证据来支持。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之一。误工费是指被害人因受伤无法正常工作而减少的收入。计算误工费时,需要根据被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被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收入状况则根据被害人有无固定收入来确定,如果被害人有固定收入,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被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
护理费同样不可忽视。护理费是指被害人在治疗期间或康复期间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被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除此之外,还可能包括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交通费是指被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营养费则根据被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如果被害人因伤致残,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费用。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重伤在一般情况下不能撤案,达成谅解会对量刑产生影响,同时犯罪嫌疑人还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对于故意伤害重伤案件的处理,涉及到众多法律问题,如撤案的具体条件判断、谅解后量刑的准确计算、民事赔偿的合理确定等。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