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对无效婚姻怎么规定的
婚姻在社会生活中占据着重要地位,而无效婚姻的判定不仅关乎当事人的权益,也与社会的公序良俗密切相关。《民法典》对于无效婚姻作出了明确规定,下面将详细为大家介绍相关内容。
一、民法典对无效婚姻怎么规定的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结婚的行为。这严重违反了我国一夫一妻制的婚姻制度。例如,甲在已经和乙结婚的情况下,又与丙登记结婚,那么甲与丙的婚姻就是无效婚姻。因为法律保护合法的婚姻关系,重婚行为破坏了这种稳定性和唯一性,损害了配偶另一方的合法权益,也违背了社会道德和公序良俗。
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民法典》规定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直系血亲是指生育自己和自己所生育的上下各代亲属,如父母与子女、祖父母与孙子女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是指具有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即非直系血亲而在血缘上和自己同出一源的亲属,像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等。这种规定主要是基于遗传学和伦理学的考虑,近亲结婚可能会增加遗传疾病的发生几率,对后代的健康造成不利影响。
未到法定婚龄。我国法律规定,男性结婚年龄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如果一方或双方未达到这个年龄标准而登记结婚,其婚姻是无效的。这是因为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在生理和心理上可能还不够成熟,无法承担起婚姻所带来的责任和义务。比如,甲(男)二十周岁,乙(女)十九周岁就登记结婚,他们的婚姻就会因未达法定婚龄而无效。
二、无效婚姻的法律后果有哪些
无效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在财产方面,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例如,甲和乙的婚姻被认定为无效婚姻,在他们同居期间购买了一套房产,双方对房产分割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判决。如果甲是无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可能会适当多分。
在子女抚养问题上,无效婚姻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民法典》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也就是说,虽然父母的婚姻无效,但子女的权益依然受到法律保护。父母双方都有抚养、教育和保护子女的权利和义务。例如,丙和丁的婚姻无效,但他们育有一个孩子,那么丙和丁都需要承担起抚养孩子的责任,支付抚养费、关心孩子的成长等。
婚姻无效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如果一方在婚姻无效的过程中存在过错,如重婚一方给另一方造成了精神上的痛苦和物质上的损失,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赔偿。这体现了法律对无过错方的保护,也对过错方起到了一定的惩罚作用。
三、如何申请确认婚姻无效
有权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向人民法院就已办理结婚登记的婚姻请求确认婚姻无效的主体,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其中,以重婚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的,为未到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申请确认婚姻无效,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来说,是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在诉讼过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婚姻存在无效的情形。比如,以重婚为由申请的,需要提供对方重婚的证据,如重婚的结婚证、证人证言等;以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的,需要提供双方的身份证等能证明年龄的材料。
人民法院受理申请确认婚姻无效案件后,经审查确属无效婚姻的,应当依法作出确认婚姻无效的判决。原告申请撤诉的,不予准许。而且,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未达成调解协议的,应当一并作出判决。这一系列的程序和规定,确保了无效婚姻的确认能够依法、公正地进行。
综上所述,《民法典》对无效婚姻的判定、法律后果以及申请确认程序都作出了明确规定。了解这些内容,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婚姻权益。在现实生活中,可能还会遇到关于无效婚姻财产分割比例如何确定、无效婚姻中过错方的赔偿标准等问题。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