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侵犯肖像权怎么处理,民法典怎么算侵犯肖像权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民法典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肖像权的合理使用的问题带来帮助。下面随着小编一起来了解一番吧。
本篇文章目录一览:
民法典肖像权侵权的构成条件有哪些
《民法典》第1018条首次将肖像定义为:
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肖像权是以肖像所体现的人格利益及财产利益为内容的民事权利,它直接关系到自然人的人格尊严及其形象的社会评价。《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肖像作品权利人不得以发表、复制、发行、出租、展览等方式使用或者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因此,肖像权侵权的构成要件有:
1、侵害肖像权责任构成的首要条件,是肖像使用。
2、未经肖像权人同意而使用。
3、无阻却违法事由而使用。民法典将以营利为目的作为侵害肖像权构成要件进行了删除,这对于解决司法实践中除以营利为目的外的其他侵权类型,如擅自传播他人的裸照、擅自制作他人的肖像、在互联网上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照片等行为,提供了依据。
民法典身体健康侵权行为有哪些
民法典规定,侵犯身体健康权的行为是比较多的,例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交通事故造成人身损害等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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