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属于可撤销婚姻情形
婚姻在人们的生活中至关重要,但并非所有婚姻都能一帆风顺、合法有效。有些婚姻可能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使其成为可撤销婚姻。了解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着重要意义。下面我们就来详细探讨一下什么属于可撤销婚姻情形。
一、什么属于可撤销婚姻情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可撤销婚姻主要有以下两种情形。
第一种是因胁迫结婚的。所谓胁迫,是指行为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例如,一方以伤害另一方父母的生命相威胁,要求对方与其结婚,在这种情况下,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在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如果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当事人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这是因为在胁迫的情况下,受胁迫方无法自由表达自己的意愿,结婚并非其真实的意思表示,所以法律赋予其撤销婚姻的权利,以保护其婚姻自由和合法权益。
第二种是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在结婚登记前未如实告知另一方的。重大疾病的范围虽然法律没有明确列举,但通常包括一些严重影响身体健康和正常生活的疾病,如严重的遗传性疾病、精神病等。如果一方在婚前知晓自己患有这些重大疾病,却故意隐瞒不告知另一方,另一方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这是为了保障婚姻双方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因为重大疾病可能会对婚后生活产生重大影响,如果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结婚,显然违背了其真实意愿,所以法律允许其撤销婚姻。
二、可撤销婚姻的撤销程序是怎样的
对于因胁迫结婚而请求撤销婚姻的,受胁迫的一方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婚姻的申请。在申请时,需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据,如能够证明胁迫行为存在的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人民法院在受理后,会对案件进行审理。审理过程中,会审查是否存在胁迫的事实以及是否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等。如果经审理认定确实存在胁迫结婚的情形,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撤销婚姻的判决。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婚姻关系即被撤销,双方的婚姻自始无效。
对于一方隐瞒重大疾病的可撤销婚姻,另一方同样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申请。在申请时,要提供能够证明对方患有重大疾病且婚前未如实告知的证据,比如医院的诊断证明等。人民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对证据进行审查核实,判断是否符合撤销婚姻的条件。如果经审查认定对方确实在婚前隐瞒了重大疾病,且另一方是在法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会判决撤销婚姻。撤销后,婚姻关系自始无效,双方的财产等问题会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
三、可撤销婚姻与无效婚姻有什么区别
可撤销婚姻和无效婚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它们存在着多方面的区别。
二者的形成原因不同。可撤销婚姻主要是基于胁迫结婚和隐瞒重大疾病这两种情形,其婚姻在成立时本身可能是符合结婚的形式要件的,只是存在一些影响当事人真实意愿的因素。而无效婚姻是指婚姻自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其原因包括重婚、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以及未到法定婚龄等。例如,一方在已经有配偶的情况下又与他人结婚,这种重婚的婚姻就是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承认。
二者的请求权主体不同。可撤销婚姻的请求权主体只能是受胁迫的一方或者被隐瞒重大疾病的一方。而无效婚姻的请求权主体则较为广泛,包括婚姻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比如在重婚的无效婚姻中,当事人的近亲属等利害关系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
二者的效力不同。可撤销婚姻在被撤销前是有效的,只有在被撤销后才自始无效。而无效婚姻则是自始无效,即从婚姻成立的那一刻起就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存在一个有效的时间段。例如,在可撤销婚姻被撤销之前,双方在法律上仍然是夫妻关系,享有夫妻的权利和承担夫妻的义务;而无效婚姻从一开始双方就不存在夫妻关系,不享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我们了解了可撤销婚姻的情形、撤销程序以及与无效婚姻的区别等内容。在婚姻关系中,如果遇到上述可撤销婚姻的情况,当事人要及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对于可撤销婚姻的具体认定、撤销程序等还有疑问,或者遇到其他婚姻相关的法律问题,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如有疑问建议本站在线咨询律师,获取更专业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