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以找媒体吗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能会觉得仲裁结果不公正或者不满意,那么是否可以通过媒体来寻求帮助呢?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劳动仲裁裁决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也就是说,如果当事人对仲裁结果不满意,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上诉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新闻单位和记者在采访报道中,应当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尊重事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因此,当事人在通过媒体寻求帮助时,媒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歪曲真相,同时也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当事人认为媒体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
总之,当事人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但如果不满意仲裁结果,应当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上诉或者申请撤销仲裁裁决。在通过媒体寻求帮助时,媒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新闻出版法》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