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原件需要交吗
劳动仲裁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方式,是通过法律程序来解决劳动争议的一种途径。在劳动仲裁过程中,劳动仲裁原件是非常重要的证据,因为它是仲裁结果的重要依据。那么,劳动仲裁原件需要交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仲裁裁决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仲裁机构的名称、仲裁员的姓名;
(二)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或者营业场所;
(三)争议的事实和理由;
(四)仲裁裁决的结果和理由;
(五)仲裁费用的承担;
(六)仲裁裁决的日期。
由此可见,劳动仲裁裁决书是需要载明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或营业场所等信息的,因此劳动仲裁原件需要交给仲裁机构。同时,劳动仲裁原件也是仲裁结果的重要依据,如果当事人不交劳动仲裁原件,可能会影响仲裁结果。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原件是需要交给仲裁机构的,这也是保障劳动争议解决公正、公平的重要举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