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可补充证据吗
劳动仲裁是一种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其主要目的是通过仲裁来解决劳动纠纷,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补充证据是一种常见的行为。那么,劳动仲裁可补充证据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期间可以补充证据,但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经仲裁庭许可。如果补充证据会导致对方当事人无法辩论的,仲裁庭可以不予接受。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解释》第二十五条也对劳动仲裁补充证据做了规定。该条规定,当事人在仲裁期间提出的证据,应当在开庭前提交仲裁委员会,并在开庭时向对方当事人出示。如果补充证据会导致对方当事人无法辩论的,仲裁庭可以不予接受。
综上所述,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仲裁是可以补充证据的,但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并经仲裁庭许可。补充证据不得影响对方当事人的辩论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解释》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