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调解会留下案底吗
劳动调解会是解决劳动纠纷的一种机制,它通过调解的方式,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从而避免了劳动争议的进一步升级。但是,很多人对于劳动调解会留下案底这一问题存在疑虑。
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劳动调解会的调解记录应当保存,并且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具体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劳动调解委员会应当将调解记录制成书面文书并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确认。如果当事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劳动调解委员会应当在书面文书上注明。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在处理劳动争议时,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尊重当事人的意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争议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并保存相关证据。
因此,可以得出结论,劳动调解会的调解记录是需要保存的,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同时,用人单位在处理劳动争议时也需要将处理情况记录在案,并保存相关证据。这些措施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预防和解决劳动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