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佣金要的回吗
劳动仲裁佣金是指在劳动争议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员会对于仲裁请求人提供的证据和事实进行认定,作出裁决,而请求人因此支付给代理律师或代理人的报酬。
在中国,劳动仲裁佣金的收取是受到法律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5条规定,律师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可以与委托人约定律师费,但是不能要求委托人支付超过标准的律师费。而在劳动争议仲裁案件中,律师的代理费用也应当遵循这一原则。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在仲裁过程中,请求人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代理,但是代理人收取的佣金应当合理,不能超过标准。
因此,劳动仲裁佣金的收取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佣金应当合理,不能超过标准。 佣金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律师或代理人应当提供真实、合法的服务,并按照协议收取佣金。总之,劳动仲裁佣金的收取是受到法律规定的,律师或代理人应当遵循法律规定,提供真实、合法的服务,并按照协议收取佣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45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4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