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必须到公司所在地吗
劳动仲裁不一定要到公司所在地。
可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双方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劳动合同履行地为劳动者实际工作场所,用人单位所在地为用人单位登记登记地。因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后,劳动者有证据证明自己的实际工作地点,可以选择附近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方便劳动者维权,节约维权成本。
申请劳动仲裁所需材料如下:
(1)劳动仲裁申请书;
(2)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
(3)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
(4)证据资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卡、工作打卡记录、同事证人证言等。
总之,劳动仲裁的管辖范围并非必须在公司所在地,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管辖权确定后,可按上述要求进行仲裁。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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